经查,大东上海常德路店于2021年11月1日从上海旭电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生姜10斤,进货单价6元/斤,总价60元。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6日,公司将以生姜为原料,加工成菜品销售。 在《检验报告》(编号:2021-NCP-静安-0950)出具前,该批生姜已用完,无库存,货值60元。
大东上海常德路店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的规定: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2)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中的病原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相关产品;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本案并非大东上海常德路店经营不善所致,违法行为仅持续6天; 所用生姜价值仅60元北京大董烤鸭店,无违法所得,业务量无法计算; 违法期间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接到任何造成人身健康、人身财产损失的投诉或举报; 事发后,公司积极整改整顿,及时对经营场所售出的生姜发布召回公告,并配合调查,制止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此,基于上述情况,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大东上海常德路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
天眼查显示,大东(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2日北京大董烤鸭店,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振祥。 股权方面,大东(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大东餐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大东烤鸭店有限公司持有后者90%的股权.
据大东集团官网介绍,“大东”旗下有大东、小大东、大东小微、东到家(电商)等6个子品牌,分别分布在北京、上海、哈尔滨和深圳。 拥有30家分店的中国知名餐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