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肉松面包)风险控制和检验处置的通知显示,海口琼山联冠面包店因生产、销售不合格肉松面包被罚款3.5万元。
2019年11月19日,检查人员在海口琼山联冠饼家成品库内抽取肉松面包(生产日期:2019年11月18日,净含量90克,常温保质期6天)。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肉松面包,海口琼山联冠面包店认为,造成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用于生产肉松面包的即食肉松没有经过高温加热,导致微生物超标。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海口琼山联冠面包店于2019年11月18日共生产肉松面包50包,共销售25包。 联冠面包店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5元,并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海口琼山联冠面包店已对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整改。
半年内第二次被罚
记者查询发现,这是该面包店半年内第二次受到处罚。 面包店于去年2019年12月19日生产销售老婆饼(规格:108克/袋,生产日期:2019-09-11)面包坊做面包,当检测项目防腐剂组合使用时,各自最大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生产的食品未按规定检验,进货检验记录和检验记录不符合规定的。 验厂销售备案系统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2.5元面包坊做面包,并处罚款5万元。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