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部署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店的销售价格行为。
关注以下行为:
1.商品房出售标价不明,未在交易场所显着位置标明价格的;
2.未按规定执行“一套一标”的;
3、标签信息不全,未按规定内容明确标示价格; 未标注房屋销售情况,所售房屋标注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的;
4.商品房交易、产权转让的代收代缴费未标明为消费者自愿选择的;
5.以虚假的价格承诺、虚假的价格促销等方式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 以捆绑或附加条件的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捆绑收费;
7、舍不得卖,炒作门牌号,操纵市场价格;
8.为交易双方逃避房屋交易税费等不法目的,为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提供便利;
9、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行为。
对此,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林表示,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保障。 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明码标价、不按“一套一标”规定、标示信息不全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可严厉打击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房号等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专项检查,探索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表示,党的十九大后,两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督查,表明房地产市场价格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查。 此次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检查重点突出、方向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具有强大震慑作用。 专项检查提出,将违法行为纳入诚信和不良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有助于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市场环境。
通知强调,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 各省物价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福清房产中介福清房产中介,扎实推进。 确保检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