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工作比较忙,神经一直很紧张。 工作之余,很多人可能会去足浴店、按摩店、保健中心等地方放松一下。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享受服务,真是惬意。 对于女性来说,如果在陌生的地方容易睡着,很容易发生危险。 史女士去保健所按摩时,被男技师强奸。 终审判决作出裁决。 让我们来看看!
据媒体9月24日报道,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通市民史女士在做保健按摩时被男技师殴打”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黄某被判刑。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年。
据了解,石女士今年30岁。 2月18日,晚饭后,她来到启东市回龙镇一家保健按摩院。 她同意丈夫两小时后来接她。 晚上20:00左右,她进行了按摩。 酒店安排了男按摩师黄某接待施女士。 他会给时女士提供一个“中医足道”套餐,按摩时间为80分钟。
按摩过程中,施女士一直躺在按摩床上女子养生馆,随后不知不觉睡着了。 趁她睡着,黄某迅速上前,脱掉石女士的衣服,对她实施强奸。 老太太突然惊醒,正要呼救时女子养生馆,老黄立即下床跑了出去。
施女士赶紧向店内工作人员投诉。 按摩店老板得知此事后,给黄某打电话。 电话中,黄某说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 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黄某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判决后,黄某提出上诉,理由却让人瞠目结舌。 黄某称,石女士事发时没有反抗,拒绝是自愿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9月1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二审合议庭庭长张亚军表示,王某虽然没有对被害人进行胁迫、威胁,但趁着被害人不防备,迅速与其发生关系,也符合被害人的条件。构成强奸罪。
小编觉得作为女人,最好不要和男人有过多的身体接触。 说实在的,保健所里有女的,找个男技师干嘛? 而且,这颗心还真是大到可以轻易入睡,就算是再累,身为女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也不能轻易入睡啊! 至于黄先生,不服一审判决的理由实在难以想象。 施女士在睡觉的时候能立刻反抗? 太可笑了,你怎么看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