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助力企业标准化
有序、合法、安全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
根据《有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
前体化学品的储存
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并按时入库,建立
仓库存储系统,不得擅自买卖、转让和转让。
2.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并设置明显
标志应当由专人专用锁保管,并应当固定分类存放。
3.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库应当按时建立台帐制度,确保台帐与物品相符。
账户卡匹配,
账目相符,
仓库管理员必须通过
经严格验收验证后方可入库。
同时,做好登记和签字工作。
交货方便
有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
按领料单等相关单位放行签收
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流向必须在单据上注明。
退回仓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时查验登记,
标准存储。
仓库保修
每月月底,管理人应编制易制毒化学品储存数量,
验证出库和库存数量
计数工作,
如实登记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制作原始账目,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有
关闭的账户保存二年备查。
4.
要加强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检查,建立报告制度。
防止事故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
5.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文化培训,取得资格。
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