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10点,山东大学石凤友教授应邀在法学院301教室做了题为“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发展研究”的学术报告。 讲座由法学院黄艳婷教授主持,法学院100余名学生参加。
讲座前,石凤友教授引用了先秦时期管仲的土地观,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对土地的重要性和土地的概念进行了探讨。 他认为土地是万物之源、生命之本、财富之本。 接着,施教授详细分析了我国土地法制改革和政策变化。 通过对建国后我国土地所有制改革的阐释,提出现阶段我国土地治理结构是国有和集体二元分治的观点。 -拥有的拥有不平等的法律地位。 他结合自身经历黄廷法,强调了改革开放与中国土地制度发展的关系。 他认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土地制度改革呈现齐头并进的态势。 改革开放的原点、支点、着力点都来自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的动力在于党的初心和勇于纠正错误,我们告别了依法治国,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最后,石凤友教授分析了改革开放40年来土地改革和土地法制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梳理了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认为在土地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前景可期。
讲座结束后,黄艳婷教授指出黄廷法,我国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实现“三农”现代化,牢牢抓好土地问题。 石峰友教授知识渊博,经验丰富,他围绕社会热点问题为我们带来了生动的学术报告。
(张然,法学院/文张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