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项目定额工作日单价的通知
展建官[2019]89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的要求,经对我市建筑市场劳动力成本调查测算,现决定调整我市建设项目固定工作日单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10年《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计价的项目广东省”固定综合工日单价统一调整为92.00元。 个人承包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或计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的项目,固定综合工作日工资单价调整为96.00元/工作日.
签证工作日(借调、兼职)工作日单价统一为135.00元,停工、闲工单价91.00元/工作日,单价含管理费用。 签证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我市项目定价程序表中作为其他项目费用的一项计算。
2.对《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年)计价的项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固定综合工作日单价调整为92.00元。
3、按照2013年《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计价的项目,按广东省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算的固定人日动态人工单价计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对《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计价的项目,固定人工费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调整。
按照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固定人日单价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市场变化、承包商履约责任等情况单独处理。
4、采用我市发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固定工作日单价。 计入固定工作日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已在公示的动态劳动工资单价中办理,不另行结算增减。 原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费”项目,“社会保险费”的结算按其规定办理。
已结算项目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如中间市场劳务单价有较大变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另行发文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 6 月 13 日
培训通知(6月1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