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落官名下财产34件 地方法院执法局回应
顶级记者曾令彤
近日,有网友晒出图片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8日发出扣押通知书(2023苏11执汇3号)。 公告显示,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犯罪分子席同福的财产、房产进行查封。 文末表示,相关权利人限于2023年3月15日前接受质询并提交相关证据向法院执行局申报权利。
头条新闻记者发现,目前涉案楼盘在二手房交易网站上的售价为每平方米8000多元连云港房产中介,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3月30日,头条新闻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上述文件属实,相关执行信息和诉讼信息均公开。 “不同的是,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以收到执委会的相关通知为准连云港房产中介,每宗案件我们都会有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2月22日,席同富被江苏省监委立案调查。 同年5月14日,江苏省监委将席同福受贿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15日上午,该案在镇江中院开庭审理。
头条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根据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18)苏1111行初267号刑事判决书,上述涉案人员案,席同富,2004年至2007年任中共连云港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常委南京市江宁县(区)委常委、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在任经理期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曹兴斌的委托,协助改制江宁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连云港久和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共同受让连云港久和公司价值1215万元的股份。
2004年席同富调至连云港市后,曹兴斌与李桂年共同成立了连云港久和公司,注册资本5715万元。 双方同意分别投资并持有70%和30%的股份。 曹兴斌以其南京九和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的名义出资4000万元,并履行了出资义务; 李桂年以其妻子柯的名义完成股权登记,按30%的持股比例应出资1715万元。 2005年8月,李桂年向其与席同富共同持有的南京瑞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其余1215万元由曹兴斌出资。 席同福知道并认可这一点。
2007年下半年,席同福调离连云港市前,与李桂年合谋,从连云港九合公司抽股并分红。 曹兴斌同意,并用房产冲抵了30%的股份。 侯喜同福、李桂年在连云港九河国际新城共取得65套房产和30个车位。
据相关媒体报道,奚同福在当天的庭审最后陈述中表示,“一步步走到今天,我很后悔,感谢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我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我已定罪、认罪、悔罪。我决心在有限的余生中改造自己,洗清罪孽,还清历史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