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旅行社以“团价”、“零团费”、“免费旅游”、“旅游补贴”等噱头吸引游客。 并在旅途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或在签订合同时将最精彩、最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变相加价。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老年消费者的出行体验,容易引发消费纠纷。 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不能单纯以价格为导向。 他们应该更加关注旅行社的声誉和旅游产品的质量。 同时,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及双方违约责任。 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殊条款。 如果发现旅行社合同中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如对老人收取年龄“附加费”、收取高额保证金等,一定要提前与旅行社协商好,切不可盲目签字. 此外,老年消费者出行时,也应随身携带一些常备药,以防患于未然。
例如,2021年4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院发布了十起“不合理低价旅游”投诉典型案例。 首批案例之一就是以“比赛奖励”的名义赠送旅行箱。 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获奖团员为名,组织五人团为期六天的“零团费”港澳游竞赛”。 行程中,导游诱发购物行为,所购商品质量与价格明显不符。 某周5人一团共消费9万余元。 据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该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人”获奖者为名,共组织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和老年健身舞蹈比赛”。 其中,55周岁以下中老年人团费为0元/人,55周岁以上老年人团费为380元/人优胜通购物商城,代办处未支付团费交给地面社优胜通购物商城,地面社需带领游客购物获取收益。 经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回程手续,并垫付回程款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