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出售的“催情口香糖”
便利店卖“催情口香糖”! 日前,福州市民小何在白马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一家便利店看到了这种口香糖。 气味和形状与普通口香糖相同,但外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只印有“严禁勾引少女”字样。 店主笑着说,这是用来勾引女孩子的。
昨日,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款口香糖属于违法产品。 目前,福州的许多胡同里,成人用品店星罗棋布。 成人用品种类繁多,外包装上往往有露骨图片。 这些产品多为违法产品,但由于既非食品也非药品,监管难度大。
小何说,他前几天去白马路的这家便利店买了一包烟,却看到柜台上放着“催情口香糖”,包装上有一张裸体女人的照片。 出于好奇,他花了28元买了一盒。
小何说,这种口香糖在外观和气味上与普通口香糖无异,只是外包装上写着“严禁勾引少女”。 这不是有被诱导的嫌疑吗? 便利店老板笑称,这用来勾引女生。
昨日,记者来到这家便利店发现,这种口香糖还摆放在柜台显眼的位置。 附近一家成人用品店的老板说,他也卖过这种口香糖,但很多都是假的,主要是靠外包装上裸露的文字和露骨的图片卖钱。 人家会找上门来的,谁好意思?”
对此,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管理处陈处长表示,这款口香糖属于“三无产品”,属于违法产品。 福州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将线索发给区工商局,让工作人员到店处理。
成人用品属于普通商品吗?
现在,在福州的许多小巷子里,都能看到写着“成人用品”的店铺。 那么,除了工商营业执照,开成人用品店还需要其他营业执照吗? 成人用品是特殊商品还是普通商品?
昨日下午,在位于杨桥路的橘子成人用品店一家分店,记者看到,除了挂在店内墙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外,没有其他特殊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这家在工商局注册的连锁店的经营范围是日用品。 对此,福州连锁店负责人郭女士表示福州成人用品,他们店不卖药品,只卖普通商品,只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何处长表示,目前对成人用品的销售没有特别的门槛。 例如福州成人用品,安全套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商无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以成人用品中的胶囊为例,如果外包装上没有标注药品批准文号,就不能认定为药品。” 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食药监局监管的产品肯定是药品,但现在成人用品种类繁多,有的是食用的,有的是器材,但大部分产品都没有标注批准文号。药品名称,只能视为普通商品。 同时,现行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春药”、“壮阳药”等名称。 遇到此类产品,大多只能按“三无产品”处理,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